靜宜大學犯罪防治碩士學位學程(招生12名,上學期7名,下學期5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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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考資格:

1.大學畢業或大學應屆畢業可報考。
2.警察專科學校或一般專科學校畢業滿三年可報考。
3.高考或乙等考試及格可報考。
4.就讀本碩士學程一年,成績優異可逕讀本校社會福利博士班。
5.歡迎調查官、警務人員、消防人員、司法人員、監所管理員、社工人員、輔導人員、中小學教師等,踴躍報考。
6.週間、夜間及假日皆有開課,適合在職進修。
7.非應屆畢業生,可於111年2月提早入學。

碩士班甄試 >> https://alcat.pu.edu.tw/_exam/views/login.php?exam_id=7